2006年11月1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刚出拘留所 又进劳教所
王方高 周静莉

  11月9日,刚于5天前走出拘留所大门的徐峰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。
  徐峰伙同他人盗得一辆摩托车,被金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日。11月4日,朋友陈某、赵某“迎接”徐峰走出拘留所,赵某对徐峰说:“我和陈某偷到一部IBM笔记本电脑。”徐峰立即拍胸脯:“卖电脑的事包在我身上!”徐峰就和陈某、赵某等5人乘出租车去找朋友卖赃物,不料被金华市区出租车治安管理处民警识破。